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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权。依照本项规定,发行权就是以出售或者赠与的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一般国家的著作权法都规定了发行权或者发行的定义。如德国著作权法第十七条中规定:“发行权是将著作原件或复制件提供给公众或使之进入流通领域的权利。”我...

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复制权又称重制权,是著作权的财产使用权中最基本的权能。简单地讲,复制权就是将作品制成有形的复制品的权利。许多国家的著作权法都规定了复制权或者复制的...

保护作品完整权是指作者保护其作品的内容、观点、形式等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作者有权保护其作品不被他人丑化,不被他人作违背其思想的删除、增添或者其他损害性的变动。这项权利的意义在于保护作者的名誉、声望以及维护作品的完整性。 保护作品完整...

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修改权是指作者有权对其作品进行修改或者授权他人进行修改。修改与否,怎么修改以及是否授权他人修改,都应根据作者的意愿,不应强制。修改作品与改编作品不同。这里讲的修改,是对作品内容作局部的变更以及...

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署名权是指作者表明自己作者的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作者有权署名,也有权不署名;有权署真名,也有权署假名(笔名)。作者也有权禁止他人在自己的作品上署名。 作者署名,在一般情况下是为了表明作...

发表权是指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还包括决定以何种形式发表和在何时何地发表的权利。所谓“公之于众”是指向作者以外的公众公布,而不是作者把自己的作品提供给家属、亲友,或向某些专家请教。是否公之于众并不取决于听众或者观众的数量,很多情...

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两部分。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属于作者,作者是该人身权的主体。著作权中的财产权未转让时,作者又是该财产权的主体。在这种情况下,作者就是完全的著作权人。 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可以分离于作者,作者将该财产权转让后,权利的承受...

舞蹈作品是指以舞谱形式或未以舞谱形式出现的仅可通过经提炼、组织和艺术加工的人体动作、姿态、节奏、表情来表达思想感情的作品,如秧歌舞、芭蕾舞、迪斯科等。需要指出的是舞蹈作品,不包括表演者对上述作品的表演,表演者在传播作品时付出的创造性劳...

曲艺作品是指可供说唱演出的作品,它可以文字形式出现,也可以口述形式出现,如相声、大鼓、琴书、弹调、评话等。需要指出的是曲艺作品,不包括表演者对上述作品的表演,表演者在传播作品时付出的创造性劳动,由著作权法通过邻接权即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